全国示范性基层电大

十堰电大关于2023秋第二次毕业审核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9-13

 

各县(市)区分校、校本部:

根据湖开学籍科发布的通知,2023秋毕业生第二次毕业审核,市校审核时间初步设定为2023年9月15日至9月21日,请各分校及时查缺补漏,按时提交毕业相关资料,确保满足毕业条件的学生正常毕业。

结合我校实际,请注意以下情况:
1、提交申请时,请特别注意核查需要学位的学员,学位条件没有完全达到时,不要申请毕业,一旦申请毕业,后期就不能申请学位了。
2、学位英语通过、课程成绩达标、学位论文在省校通过,三者都达到了,才能申请毕业+申请学位。

3、本次满足条件可以申请毕业的学生,填写《国家开放大学毕业申请表》,各分校留存。

 

十堰电大学籍工作联系人:胡艳红

联系电话:8117616

电子邮箱:syddxj@163.com

 

十堰电大教学办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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