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分校、校本部: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国开学生〔2021〕1号)、《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国开学生函〔2023〕11号)和湖北开放大学《关于在全省开大体系开展202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
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电大系统开展202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奖励金额
2023年1月和7月国家开放大学本科(专科起点)及专科毕业生,每生奖励3000元。
二、评选条件及程序
评选条件及程序按照《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国开学生〔2021〕1号)执行。其中,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和综合实践(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作业)成绩均不低于75分。
三、推荐名额
按照国开评选办法规定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万分之六,毕业生在1万人以内的最多可评8人),湖北开放大学体系国开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为19人。每个市(州)、直属学院和直属教学点原则上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
进入国家开放大学学习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申请条件上,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不受名额限制。
1.独立或作为主要成员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或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区级及以上奖励者。
省部级奖励是指省级党委和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省级党委或政府所属委、办、厅(局)等部门授予的省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等类似奖项也视为省级奖励。
2.独立或作为主要成员获得大型集团总公司的先进个人、劳动模范或集体荣誉者。
3.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国家级重点课题或出版原创性的专著者。
四、推荐材料
推荐优秀毕业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2022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1)。
2.2022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
3.2022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撰写要求见附件3)。
4.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成绩单(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毕业论文或综合实践类课程成绩)。
5.优秀毕业生候选人5寸学习或工作照片一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张(只提供电子版照片即可)。
6.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进入国家开放大学学习以来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7.优秀毕业生银行账号信息表(附件4)。
以上材料(除照片外)均须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需用档案袋封装,档案袋封面注明所属单位和材料目录。
五、工作进度及要求
(1)2023年11月上旬,bat365官网登录下发《关于在全市电大系统开展2022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部署202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各县市及校本部各辅导员根据评选条件最多推荐1名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于2023年12月10日前将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发送十堰电大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
市电大成立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组,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综
合考评,确定优秀毕业生候选人2 名上报湖北开放大学。
六、注意事项
1.成绩单须通过教务管理软件打印,以保证成绩的准确性和成绩单格式统一。同时,在成绩单下方手写注明课程平均成绩,以及“成绩审核无误”字样。如打印成绩单计算有误,请以文字注明。另外,在成绩单学校意见栏中填写“同意毕业”的字样,并加盖学籍审核部门印章。
2.候选人所在县市分校及校本部应认真审核候选人事迹介绍,如出现与事实明显不符的情况,将取消候选人的参评资格。
3.为便于发放奖金,请县市分校及校本部认真填写(附件4)表格,务必提供优秀毕业生的准确姓名、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名称,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枭
联系电话:0919-8111928
附件:1.2023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
2.2023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
3.2023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
4.优秀毕业生银行账号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