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堰电大系统2022年开放教育
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分校:
根据国开和省校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十堰电大系统2022年开放教育教学检查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教学检查工作,引导各分校规范办学,切实推进十堰电大全系统开放教育办学评建工作,为迎接国家开放大学暨湖北开放大学对十堰电大系统评建验收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检查内容及重点
(一)教学相关工作的组织与落实
(二)教学管理与考核
(三)评建工作开展情况
三、检查方式
各分校采用自检方式,按照《湖北开放大学2022年综合教学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在2022年9月30日前提交相应检查内容的文字材料(电子版发邮箱1127708767@qq.com)。自检工作和文字材料应在逐项检查的基础上,聚焦提升质量、落实教学过程管理、持续实施“创优提质”战略。提交的文字材料要求举证充分、数据准确、图文并茂,既要突出重点和亮点,又要总结经验和不足。存在的问题既要分析原因,也要提出整改措施。文字精炼,凝练特色,减少往年已提的亮点总结。
四、工作要求
各分校须高度重视此次教学检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的教学检查实施方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注重实效。
附件:湖北开放大学2022年综合教学检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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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6日